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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嚴禁鹿港廳口胥役重索規費碑記拓本藏品圖,第1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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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禁鹿港廳口胥役重索規費碑記拓本藏品圖,第2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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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禁鹿港廳口胥役重索規費碑記拓本

萬鍾傑

器物類 - 商業財產

碑碣拓本

1790~1790

寬:70 x 高:144 (cm)

原碑尺寸(寬):69.50 , 原碑尺寸(高):144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
採拓

登錄號:19580010917

本物件為西元1789年(乾隆54年)福建巡撫徐嗣曾明訂鹿耳門海口船隻往來規費在案,鹿港海口卻以該處未曾勒碑示禁而有重索強捐的弊端發生。彰化縣粵籍士紳遂稟請官方給示勒石,嚴禁鹿港廳口胥役重索規費,悉照鹿耳門舊例。
臺灣各港口設海防同知掌理出入船舶的實地稽查,有文口及武口二種。所謂文口,係指由文職的海防廳員負責查驗船籍、船員、搭客及載貨等事宜;所謂武口,係指由武職的水師汛兵負責船舶出入的臨檢。各港口每有陋規、惡習,對於出入港口的船隻、商客除定例公課(即紙張、飯食等手續費)外,關口的胥吏每假各項名種目重索規費,滋生民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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